屯溪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版本:2023—2—“简化版”
屯溪区烟花爆竹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屯溪区应急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1 预案适用范围图
2 应急组织机构图
3 事故响应分级和预警预防行动表
4 应急响应图
5 后期处置图
6 保障措施图
7 通讯联络表
一、预案适用范围图
二、应急组织机构图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
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根据《屯溪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区有关部门,履行事故处置职责 |
办公室 |
综合股 |
应急股 |
协调、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指示,传达区应急管理局领导意见和要求,并督办落实; 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及区直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协调应急处置事务,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文字信息综合整理;在区政府新闻办指导下,协助区政府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本局处置过程中后勤保障。 |
提供事故单位信息;现场接收、处置各镇、各部门、事发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参加并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基本情况。 |
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协调、组织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协调提拱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联络通讯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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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响应分级和预警预防行动表
事故等级 |
响应等级 |
预警预防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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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Ⅳ级 区级预案响应,并报市应急管理局 |
蓝色预警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 |
发布蓝色预警的同时,区应急管理局: 1)通知区有关部门、事发地镇、救援队伍和专家等做好应急准备; 2)按有关规定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事态进展情况 |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Ⅲ级 市级预案及以下预案响应,并报省应急管理厅 |
黄色预警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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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Ⅱ级 省级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并报国家应急管理部 |
橙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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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Ⅰ级 省级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上报并接受国家应急管理部指导,组织应急处置 |
红色预警 |
四、应急响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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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企业先行处置及事发地镇先期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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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烟花爆竹 救援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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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救援指挥部
指挥协调
应急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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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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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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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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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结束 |
企业先行处置: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仓储现场任何工作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事发地镇街先期响应:1)组织实施伤员抢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和隐患处置工作;2)调配应急资源;3)采取管制措施,划定警戒区域和人员、物资进出安全通道;4)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5)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6)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提出处置意见,需要支援的提出请求 |
启动本预案,进入工作状态: 1)指挥长指令办公室召集综合股、应急股研究处置意见。 2)办公室、综合股、应急股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资料、信息,供指挥部研究决策。 3)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负责人赴现场指挥;对事发地镇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和相邻区县配合支援;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涉及到相关区县时,及时予以通报: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4)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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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政府新闻办组织下,区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协助发布事故信息 |
根据《屯溪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成立区政府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 1)对救援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3)组织实施人员救治和疏散安置;4)组织管制现场警戒区域和安全通道;5)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责成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6)组织协调保障支援工作;7)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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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援组 |
医疗救护组 |
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组 |
疏散安置和保障组 |
综合信息组: |
组成: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 |
组成:卫生健康部门 |
组成:公安、交运等部门 |
组成:事发地镇和民政、公安、科技经信等部门 |
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抽调专人 |
职责: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增援队伍 |
职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 |
职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
职责:人员疏散安置,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电力、交通、食宿等保障工作 |
职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 |
五、 后期处置图
现场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组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区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提交结束现场应急处置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
后期处置 |
善后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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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总结 |
事发地镇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
应急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镇街、各部门及现场应急组将应急救援有关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整理归档,对事故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按程序上报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 |
六、保障措施图
保障措施 |
物资装备 和救援队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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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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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物资装备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建立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 区应急管理局、供销社建立救援储备制度,储备救灾物资装备、救治药品等。 救援队伍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建立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协作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确定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并建立通讯信息数据库 |
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后,事发地镇、公安、城管等组织实施现场治安警戒, 保护重要场所、设施和物资,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根据需要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送 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急救机构负责现场急救,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配合专业医疗队伍救援工作,疾病防控机构负责卫生防疫 资金保障 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镇协调解决 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事故提供物资、资金、人力支援 |
公众信息交流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镇、应急管理部门应告知员工和周边群众烟花爆竹主要危险及事故危害,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培训 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烟花爆竹企业、专业救援机构和专业救援人员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事故抢救技能 |
七、通讯联络表
区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负责人姓名 |
办公室 (值班室) |
0559-2596464 |
谢 畅 |
值班电话:0559-2596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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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
0559-2596241 |
谷小兵 |
应急股 |
0559-2596242 |
翟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