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77/202309-00020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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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奕棋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6:48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奕棋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将《奕棋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3日


奕棋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根据《屯溪区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河、沟塘、坑坝、渡口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排查整改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农水、安监等部门要将本部门防溺水相关信息及时通报村(居),并协助村(居)对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渡口等各类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根据部门、属地职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居)、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书面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有阶段性目标,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各部门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根据水域大小,设置防溺水“三个一”设施密度;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二)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督导好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幼儿园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园内张贴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特点,制作一批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各村(居)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画册,实现全镇自然村、居民小区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自然村、居民小区利用小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教育部门、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会同安监部门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各级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民政部门指导村(社区)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各辖区内各类水体情况,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指导村(社区)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农水部门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指导各水利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建设部门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渡口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安监部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取土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整平。宣传部门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学校和村(社区)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重点危险部位落实专人看守关注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警示工作;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长制度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都有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河段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通过通报、督查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组织专人专班,对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督查到位、问责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布置(8月23日至8月31日)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召开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本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进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开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并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及时报送镇未保办。

(二)隐患排查(9月1日—9月7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摸排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防溺水警示标识标牌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导检查(9月8日—12月底)

镇未保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进整改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区域和职责,加强日常督导,及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推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开展。

五、职责分工

镇宣教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部署教育系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沈巷公安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镇民政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镇建设分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镇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镇农水办:督促指导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并设立警示标志,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镇卫健办: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镇安监站: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中溺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镇团委: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

各村(居):制定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全面做好工作布置、落实及督导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各村(居)要细化工作责任,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片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把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应急机制。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镇未保办。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防溺水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家校联动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多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发生溺水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