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政〔2023〕59号关于印发《奕棋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文件
奕政〔2023〕59号

关于印发《奕棋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现制定奕棋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如下,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奕棋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
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干部年终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据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镇巡查、督查情况,并结合上级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1.考核对象:各村
2.考核内容:秸秆禁烧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小组,抓好抓实夏收、秋收前秸秆禁烧各项工作。
2.做好宣传引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秸秆禁烧规定,通过发放一封信、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悬挂横幅以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工作。
3.建立网格体系。建立健全镇、村巡查队伍,落实村组包片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
4.强化巡查处置。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巡查人员在重要地段、重要时段开展全方位巡查,确保秸秆焚烧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四、奖惩机制
(一)全年未被各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通报的,奕棋村、徐村、占川村年终一次性补助8000元,其他村年终一次性补助5000元,其中:被省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被通报的,补助资金全部扣完,同时村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被市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被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补助资金1000元。被区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被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补助资金500元。被镇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被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补助资金200元。
补助发放给村“两委”,补助资金扣完后,仍有被各级督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或通报的,再予以扣除年终奖励报酬,每发现一次,省级扣除2000元、市级扣除1000元、区级扣除500元、镇级扣除200元。
(二)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村予以警示教育。情节严重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专题会上作表态发言。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