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49万元(皖财农〔2023〕1288号)、省级财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4万元(皖财农〔2024〕94号)、省级财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资金93万元(皖财农〔2024〕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