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277/202503-0002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本级文件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奕棋镇贯彻落实《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奕棋镇 发布时间:2025-03-07 10:15 信息来源: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编制背景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整治乱埋乱葬,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 《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结合我镇实际,奕棋镇在2025年1月初拟制初稿,对全镇各有关部门及村征求意见,2月初进行法制审查通过,并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并讨论通过,3月1日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延续和完善殡葬惠民政策。规范遗体处理和骨灰安葬,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殡葬惠民和群众丧葬有序。

四、主要内容

组织领导:成立镇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利用村务公开栏、网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和发放宣传册等线下方式宣传《办法》的内容和工作举措,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工作措施:包括遗体处理和骨灰安葬,规范安葬行为,殡葬惠民与经费保障

责任追究: 殡葬补助违规行为和查处

五、 创新举措

一是增加了全面实行死亡人员遗体火化。禁止土葬(骨灰入棺土葬)和遗体外运的内容,落实本区执行殡葬管理的基本方针。

二是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对三沿五区范围内各类散葬坟墓分类整治。

三是规范了遗体处理和骨灰安葬,补充和调整了我区殡葬管理政策。遗体在殡仪馆保存期限,费用承担、增加了遗体火化后,骨灰原则上应当进入公墓安葬、增加了项目建设需迁移的坟墓,认领起葬,费用承担的内容。

四是延续和完善殡葬本区的惠民政策。新增殡仪馆和公墓等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殡葬惠民政策导向,可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困难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农村户籍村民)、军人等特殊群体殡葬优惠政策,费用减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加了特困供养人员火化后免费入葬公益性公墓、修改了对原农村户籍村民殡葬服务优惠。安葬在公墓的,每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墓穴购置补助。

6 下一步工作打算

健全殡葬管理协助机制,巩固推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高全镇殡葬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会同村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推进工作,满足群众对殡葬基本需求。加强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倡导绿色文明殡葬,移风易俗。

7 解读咨询

    如有对《奕棋镇贯彻落实<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256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