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45/202102-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1-03-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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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办事处主任李海鹰:关于《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解读 

作者:屯溪区昱东办 发布时间:2021-03-01 16:58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规范我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体现《民法典》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数据安全的最新规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江淮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皖事通办”平台等决策部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办法》。

四、主要任务

《办法》的内容分为8章共46条:

(一)规范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建设。

(二)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

(三)加强政务数据共享。

(四)深化政务数据应用开放。

(五)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监管责任。

五、创新举措

更加强调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更加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源头管控,更加健全政务数据管理各项制度。

六、注意事项

做好解读、媒体宣传、专题培训等工作,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讲,做到宣传到位,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各类政务数据,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证,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