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45/202308-00003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3-08-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昱东办〔2023〕4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昱东街道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屯溪区昱东办 发布时间:2023-08-11 10:18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为做好区级部门赋权承接工作,加快建立街道“一支队伍管 执法”配套机制。根据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赋予 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屯政〔2023〕10 号 )《关于做好屯溪区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执法权有关工作 的通知》、《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乡镇街道 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的通知》(屯政办秘〔2023〕3号)、《屯溪区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权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基层综合执法保障机制,推进街道实行 “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执法制度体系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 主要内容

(一)确定承接区级部门赋权事项

确定承接文化旅游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城管、林业、医保12个部门管理领域135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

 长:韩志超(昱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查健夫(昱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员:  广(昱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罗常辉(昱东街道党工委委员、荷花池派出所所长

  (昱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素珍(昱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延伟(昱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帆(昱东街道司法所所长)

汪再平(昱东市场监管所所长)

钱江红(昱东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昱东街道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 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等部门负责指导镇街赋权事项的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查健夫兼任办公室主任,章琦负责日常联络事宜。

(三)建立昱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街道拥有执法资格人员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昱东城管中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昱东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派驻街道执法人员,以及司法所等其他基层所站队伍力量,组建昱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由分管执法工作的街道班子成员兼任暂不设副大队长,由综合治理中心主任专职负责具体执法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接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构建网格监管体系

从社区层面设立综合行政执法联络站,以社区网格单位为基 础,建立网格巡查发现、协助解决、联调联动机制。实行“网格 +执法”模式,明确业务条线责任人和监管人,具体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移送执法大队办理。

(五)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机制

业务条线分管领导为各自业务条线执法办案的立案负责人。 执法队员负责赋权执法事项的案件办理,派驻执法人员、业务条线执法人员参与办案。由办案人员提出案件初步处理意见,经司法所审核后报队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经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司法所承担法制审核工作,涉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案件报请区司法局协同法制审核。

(六)健全执法保障

一是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运行音像记录设备合理配备,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审核程序规范有序,法制审核力量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整合专业执法力量。整合街道具有执法资格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区级部门派出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联络员形成执法小组,确保专业的事情有专人,赋权的工作有指导,切实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应考尽考”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推行全员执法,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同时严禁执法辅助人员单独开展执法活动。

四是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通过以会代训以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与执法实务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区级执法部门开展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推进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构建以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执法办案活动中 执行法律、遵守纪律等情况为标准的执法绩效考核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 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执法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街道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 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配合 区司法局与区直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严格规 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用好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街 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街道其他办事机构职能互补无缝对接,与城管、司法、市场监管等派驻机构整体联动。

三是健全责任监督机制。 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监督电话、 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方式,畅通公众投诉渠 道,促进执法责任落地落实,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 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建立依社会举报而启动调查 的机制,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政策咨询

昱东街道综合治理中心  

联系方式:0559-2528890


昱东办〔2023〕42号 昱东一支队伍管执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