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45/202401-0000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4-01-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解读】昱东街道垃圾分类推进实施方案

作者:屯溪区昱东办 发布时间:2024-01-15 08:49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问:屯溪区垃圾分类有几类,分别由哪些部门处理

答:1有害垃圾。根据实际需要配放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社区视垃圾量定期将有害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点。

2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或定点方式,由经区商务局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循环利用。

3.餐厨垃圾(湿垃圾)。有物业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各物业公司定时定点投放至收集点进行分类,区环卫中心负责转运及处置;无物业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区环卫中心负责联系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采用大型厨余垃圾车辆转运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商业街、沿街门面等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各业主自行收集,驳运至指定交投点,再由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采用厨余垃车辆转运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干垃圾)。由各社区、物业公司负责收集驳运至中转站,压缩后送往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厂进行处理。

5.建筑、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由垃圾产生人或物业公司、社区委托,通过市场化运营公司采用专业运输车辆,清运至屯溪区建筑垃圾调配厂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