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蓉蓉同志由区聘编外工作人员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请示
区人社局:
兹有我单位叶蓉蓉同志,于2005年8月被聘为区聘编外工作人员(屯人[2005]132号)。因社区工作人员变动及工作实际所需,结合叶蓉蓉同志工作现实表现,经老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任命叶蓉蓉同志为老街社区党委副书记,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屯老党[2022]37号)。
按照《屯溪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屯政办〔2020〕13号)的有关规定:“上级党组织任命担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专职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范畴管理。”经其本人提出申请并确认,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叶蓉蓉同志由原区聘编外工作人员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妥否,请函复。
黄山市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