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53016/202304-00015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 发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机构: 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3-04-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老(2023)1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叶蓉蓉同志由区聘编外工作人员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请示

作者:屯溪区老街办 发布时间:2023-04-20 20:45 信息来源: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区人社局:

兹有我单位叶蓉蓉同志,于2005年8月被聘为区聘编外工作人员(屯人[2005]132号)。因社区工作人员变动及工作实际所需,结合叶蓉蓉同志工作现实表现,经老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任命叶蓉蓉同志为老街社区党委副书记,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屯老党[2022]37号)。

按照《屯溪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屯政办〔202013的有关规定:上级党组织任命担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专职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范畴管理。”经其本人提出申请并确认,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叶蓉蓉同志由原区聘编外工作人员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妥否,请函复。

 

 

黄山市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