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2MB1C8055XD/202205-00009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5-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屯溪区隆阜一村塑料厂污水问题的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作者: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2-05-04 09:17 信息来源: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屯溪区隆阜一村有家小型塑料厂无证经营,破碎塑料偷排污水且噪音扰民等问题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此件转给黎阳镇办理,该镇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厂持有营业执照,但塑料破碎超出经营范围,偷排污水和噪声扰民的情况属实。根据调查情况,现场要求该厂合理调整作业时间,立即停止破碎加工,同时限期拆除设备。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黎阳镇加强监管,确保上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