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1.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2. 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3.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4.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