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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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优惠内容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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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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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办事咨询
1 2021-09-22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1.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2. 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3.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4.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人才 屯溪区文旅体局
科  室: 融合发展中心
负  责 人: 华新驰
联系电话: 2596341
详细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屯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