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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发改委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25 09:03 信息来源: JB002 字体:【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屯溪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查阅我委编写的《指南》,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室(具体地址:屯溪区江南新城兴昱路7号政务大楼12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

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新闻发布会、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依申请公开、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ahtxq.gov.cn/)、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屯溪区兴昱路712楼)等公开形式。

   互联网联系方式:873467961@qq.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兴昱路7号政务大楼1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9-2596456;传真号码:0559-2596456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民

    名

 

联系电话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请 时 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1235室)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1235室;传真号码:0559--2596352)  

③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互联网联系方式:609663531@qq.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①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③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于20个工作日内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屯溪区发改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123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45000

联系电话:0559--2596456

传真号码:0559--2596352

互联网联系方式:609663531@qq.com(该电子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更正申请等,可以查看本指南的“五、监督和权利救济途径”。)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0559-2596456,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