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纳入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名单公示(2023年3月)
根据《黄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细则(试行)》,3户职工(情况附后),经过走访、审核、信息比对等,符合建档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屯溪区总工会提出意见。
地 址: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人民政府大楼7楼703室、702室)
监督电话:0559-2596264
0559-2596266
黄山市屯溪区总工会
2023年3月17日
关于拟对许*敏等4户纳入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家庭情况公示表 (2023年3月) |
||||||||||
填报单位:黄山市屯溪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0559-2596266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困难原因 | 家庭人口数 | 建档案级别 | 救助项目 | ||
![]()
|
许*敏 | ![]()
|
56 | 屯溪区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 本人为聘用人员,收入低;妻子患卵巢癌,低保户,年度治疗自费费用为2.5余万元。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 2 | 意外致困职工 | 医疗救助 | ||
![]()
|
李* | 女 | 44 | 原黄山市裕安劳动服务公司 | 低保户,患乳腺癌,无法工作,年度治疗自费费用为4.8万余元,自缴职工社保;丈夫照顾其本人无法正常工作,打零工,收入低。家庭生活困难。 | 3 | 深度困难职工 | 医疗救助 | ||
3 | 郑* | 男 | 52 | 原黄山大润发有限公司 | 低保户,本人二级残疾,患特殊疾病,办理了慢性病证,每月定期服药治疗,无法工作,年度自缴职工社保1万余元,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 3 | 相对困难职工 | 生活救助 | ||
4 | 王*英 | 女 | 49 | 原黄山圣天地养老有限公司 | 本人自缴职工社保,丈夫患鼻咽癌,每月定期住院和服药治疗,年度治疗自费费用为2.2万余元,无法正常工作,办理病退,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 2 | 相对困难职工 | 医疗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