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黄山市2022年12月份“大排查”“大整改”反馈“奕棋镇博村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奕棋镇博村上村路的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塑料废品随意堆放,塑料破碎加工时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中污泥随意处置,异味扰民问题突出。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立即停止废塑料破碎加工,拆除相关破碎设备,对沉定池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2.责令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回收物资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四、目标任务
无废塑料违规破碎加工行为,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无异味扰民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3年4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拆除相关破碎设备,停止废塑料破碎加工,对沉定池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回收物资分类堆放,已及时清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商务局〕:0559-2512463
电子邮箱〔市商务局〕:450242382@qq.com
一、整改问题
位于奕棋镇博村上村路的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塑料废品随意堆放,塑料破碎加工时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中污泥随意处置,异味扰民问题突出。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立即停止废塑料破碎加工,拆除相关破碎设备,对沉定池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2.责令米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回收物资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四、目标任务
无废塑料违规破碎加工行为,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无异味扰民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3年4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拆除相关破碎设备,停止废塑料破碎加工,对沉定池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回收物资分类堆放,已及时清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商务局〕:0559-2512463
电子邮箱〔市商务局〕:450242382@qq.com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