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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屯溪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5:09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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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二十批“屯溪区新安大道与八一大道交叉口东南人行道处(1号生活超市门口),每天晚上7点至8点半,广场舞噪声扰民,高中考期间仍不停止。反映人认为该处非广场且离最近居民区不足20米,不应作为广场舞场地。曾多次向12345反映,未能彻底解决”的信访件(受理编号:WX202401397)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屯溪区阳湖镇新安大道与八一大道交叉口东南人行道处(1号生活超市门口),每天晚上7点至8点半,广场舞噪声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已劝导1号生活超市门口广场舞队去合适地点跳舞;

2.已加强周边区域夜间巡逻力度尤其是中高考期间,劝导居民合理安排广场舞时间,控制在夜间19:00-20:30之间,调整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四、目标任务

休息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劝导1号生活超市门口广场舞队去合适地点跳舞;已加强周边区域夜间巡逻力度尤其是中高考期间,劝导居民合理安排广场舞时间,控制在夜间19:00-20:30之间,调整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85日至20258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940785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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