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四批、第七批“九龙园区凤山路8号对面的民房里有从事化学品生产的厂房直排污水”信访件(受理编号:D3AH202410230048、X3AH202410260008)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第四批D3AH202410230048:1.九龙低碳经济园迎宾大道与凤山路交叉口,凤山路8号对面的民房里有从事化学品生产的厂房,该厂房将生产废水直排入附近农田,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影响居民生活;2.举报人怀疑该厂没有环评手续。
第七批X3AH202410260008: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迎宾大道与凤山路交叉民房内有一处作坊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按照“散乱污”整治标准,依法依规对黄山市斯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驱避剂生产线进行取缔关停或整顿规范。
四、目标任务
完成动物驱避剂生产线取缔关停或整顿规范,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经按照“散乱污”整治标准,依法依规对黄山市斯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驱避剂生产线进行取缔关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黄山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355
电子邮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hshlyd@163.com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