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批“屯溪区新安大道10号洽阳小区弄堂口外人行道上有宠物粪便,影响环境。”的信访件(受理编号:X3AH202410290004)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屯溪区新安大道10号洽阳小区弄堂口外人行道上有宠物粪便,影响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做好屯溪区新安大道道路卫生保洁。
四、目标任务
屯溪区新安大道保持干净整洁。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要求城管中队队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路面有此类垃圾及时清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屯溪区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95218
电子邮箱:609965116@qq.com
2025年12月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