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九批“首康医院污水废气”信访件(受理编号:LD202400846)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屯溪区新园路82号老首康医院1、在地下挖的化粪池距离阜安新村较近,味道影响隔壁小区;2、医院外墙一层到七层安装有一根很粗的管子,怀疑排放废气;3、屯溪区新园路82号老首康医院院内违章搭建1-3层辅楼。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对首康医院(老院区)监管,督促做好污水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2.依法依规对违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四、目标任务
有效控制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加强对首康医院(老院区)监管,督促做好污水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2.已依法依规对违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20355
电子邮箱:hshlyd@163.com
2025年12月2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