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第九批 LD20240084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屯溪区滨江路沿街饭店、小吃店的净化设施已安装但只有检查时才开,油烟直排,建议暗访。
2.百鸟亭路广宇桥南桥头一日三餐饭店油烟直排到马路上,要求饭点暗访。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一体整改。
四、目标任务
按照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标准,持续推进投诉反映的餐饮店整改。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滨江路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期间暂未发现油烟净化设施未开启情况;
2、督促所有餐饮店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截至目前,已落实定期清洗;
3、联系专业人员对滨江路地下管网进行检测及清淤,清淤工作现已全面完成;
4、加强宣传教育,不定期向餐饮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户全力配合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滨江路区域共向餐饮行业经营业主、产权人发放《致广大餐饮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共计50余份;
5、督促滨江路区域经营业主更换油烟净化设施,截至目前,已有2家进行了更换。
6、督促“一日三餐”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从店前门头排放油烟;已安排队员加强巡查,定期上门督促该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2026年1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