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屯溪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1:34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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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第十二批WX20240126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屯溪区新安南路5(岸上蓝山)5-116沿街店铺沪溪水果每天上午10:00至晚上22:00在店门口放置一个小音响反复播放音乐,噪音扰民。

2.屯溪区阳湖镇新安大道近八一大道附近(天都花园北苑)25幢一楼沿街门面店大项徽菜馆榄牛面馆整两口餐饮店洋铁锅私房菜油烟扰民。

3.屯溪区阳湖镇新安大道近八一大道附近(颐和观邸西苑)小区5-15号沿街店铺店招小羔羊羊肉大全油烟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要求沪溪水果店使用音响时间为上午10:00-12:00和下午2:00-6:00,并控制音量。

2.投诉反映的餐饮油烟问题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一体整改。

四、目标任务

减小沪溪水果店音响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餐饮油烟问题按照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标准完成整改。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沪溪水果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使用音响时间为上午10:00-12:00和下午2:00-6:00,并控制音量,同时该户已签订不扰民承诺书;排查新安南路近八一大道附近共21家餐饮单位,均已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信访件中提及的5家餐饮单位也已按照要求对净化器进行清洗,屯溪区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督促检查该路段各家餐饮单位净化器清洗。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9日至20261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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