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屯溪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1:38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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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第二十四批WX20240147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屯溪区新园东路25号一层饭店油烟扰民,每天中午晚上后面小区油烟味道重,晚上油烟更大。认为油烟净化器未起作用,且油烟管道到处安装,噪声大。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一体整改。

2.针对阜上食堂自助快餐店排烟风机运行时噪声过大问题,督促维修破损的排烟风机,并对排烟管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四、目标任务

按照屯溪区餐饮油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标准,完成油烟整治;基本无餐饮店噪声扰民问题。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新园东路25号一层共有13家,其中2家无油烟业态,11家已完成整改。

1.2024627日街道联合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勘察。

2.2024628日至72日街道分别对新园东路25号一层阜上食堂自助快餐、食惠快餐、米悦煲仔饭、日落冒菜、兰州牛肉拉面五家餐饮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五日内完成更换使用设备功率达标的油烟净化器。

3.202473日结合区生态环保分局邀请安徽新媒正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13家 餐饮店油烟净化器、风机设置不规范、地排、隔油设施等问题进行指导,并出具整改方案。

4.2024713日根据整改方案,督促新园东路25号一层餐饮店按照方案整改。

5.20248月下旬,新园东路25号一层餐饮店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6.2024812日安排工作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回访均表示满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9日至20261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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