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黄山市信访件(第二十四批X3AH20241112007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2号附近,有人用生活污水和粪便作为肥料进行施肥,导致周边环境较差。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该地块及周边卫生保洁,不得使用生活污水和粪便进行施肥。
四、目标任务
保持该区域环境干净整洁,无生活污水和粪便污染环境问题。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同时将加强该地块及周边卫生保洁,不得使用生活污水和粪便进行施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2026年1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