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批“八一大桥附近佩琅河段岸边有禁止垂钓的告示,但每天9时—18时,经常有人在此垂钓,举报人认为该行为破坏河道生态环境”信访件(受理编号:D3AH202410290039)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八一大桥附近佩琅河段岸边有禁止垂钓的告示,但每天9时—18时,经常有人在此垂钓,举报人认为该行为破坏河道生态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劝阻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
四、目标任务
禁止垂钓区域无违规垂钓行为。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禁止垂钓区域每日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劝阻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20355
电子邮箱:hshlyd@163.com
2026年1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