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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屯溪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0:54 信息来源: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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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批“八一大桥附近佩琅河段岸边有禁止垂钓的告示,但每天9时—18时,经常有人在此垂钓,举报人认为该行为破坏河道生态环境”信访件(受理编号:D3AH202410290039)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八一大桥附近佩琅河段岸边有禁止垂钓的告示,但每天9—18时,经常有人在此垂钓,举报人认为该行为破坏河道生态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劝阻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

四、目标任务

禁止垂钓区域无违规垂钓行为。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禁止垂钓区域每日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劝阻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23日至2026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20355

电子邮箱:hshly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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