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一批“屯溪区阳湖镇紫阜村餐厨垃圾处理厂未验先投,气味异常难闻”信访件(受理编号:LD20240062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屯溪区阳湖镇紫阜村餐厨垃圾处理厂所处地块原属于建筑垃圾处理厂备用地,至今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属于未验先投,公示的环评中地下水监测点在江西上饶高塘村。2021年5月起反映至今未能整改,该厂气味异常难闻。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推进屯溪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的5家住户房屋收储工作,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就环评公示中地下水监测点书写错误问题,责令环评编制单位出具说明。
3.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项目规范运行和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环境监测,减少臭气扰民问题。
四、目标任务
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屯溪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的5家住户房屋收储工作已完成,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完成。
2.就环评公示中地下水监测点书写错误问题,环评编制单位已出具说明。
3.后续将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项目规范运行和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环境监测,减少臭气扰民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20355
电子邮箱:hshlyd@163.com
2026年2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