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屯溪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08:12 信息来源:屯溪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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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编号:LD202400911)反馈的横江排污口污染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持续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目标任务

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水质正常。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屯溪区已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排口污水溢流问题及时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33日至20263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6901

电子邮箱:jwjsk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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