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编号:LD202400911)反馈的横江排污口污染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点-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屯溪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持续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目标任务
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水质正常。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屯溪区已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排口污水溢流问题及时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6901
电子邮箱:jwjsk06@163.com
2026年3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