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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屯溪区组织干部旁听庭审 以案为鉴筑牢纪法防线

作者:任俊翔 发布时间:2025-07-11 10:05 信息来源:屯溪区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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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710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组织开展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旁听案件为汪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展开,案件事实清晰呈现。在场干部通过“零距离”观看,深刻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及违法行为的沉重代价,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屯溪区运管中心副主任朱晓静表示,今天现场旁听庭审让自己感触很深,一时的侥幸会付出沉痛代价。醉驾危害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对家庭、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这也警醒她,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仅要严格自律,更要主动提醒身边人,不触碰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

    团区委副书记李想说:“公职人员身份意味着更高的行为标准与责任担当,‘八小时之外’的言行同样关乎职业操守和队伍形象。任何侥幸心理和违规行为,不仅会损害个人前途,更会辜负组织的培养。作为年轻干部,一定会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负职责使命。”

    本次活动组织全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及区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等参加,是屯溪区深化“以案促改”、构建“不想腐”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通过“沉浸式”警示教育,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屯溪区将继续挖掘本地典型案例资源,不断拓宽警示教育方法路径,推动党员干部在警示中警醒,在自省中自律,真正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