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群众谨防非法集资陷阱的一封信

作者:屯溪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0:19 信息来源:屯溪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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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末,佳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春节期间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屯溪区财政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金融常识, 仔细辨别、谨慎投资, 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只有银行机构具备吸收存款的资质,其他各类机构均不具有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资质。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一)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血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友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扩散和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五)

利用网络或虚拟空间。不法分子往往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二)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四)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七)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八)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一)

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想想为什么别人发大财为啥一定要带上自己;要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可能就要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了!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

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领导亲临、领导特批”都很可能是忽悠,这一切就是在等你入局,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