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建立法律顾问团聚合力为法治保驾护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区委区政府决策水平,近日,屯溪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屯溪区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屯溪区法律顾问团。
一是屯溪区法律顾问团成员精英化。我区统一聘请20名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组成屯溪区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具备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较好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是屯溪区法律顾问团服务精准化。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法律顾问团成员对口服务全区6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54个村(社区)。20名法律顾问被分为5大组、10小组,为对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培训等基本法律服务,以及书面法律意见、代理案件、参与信访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涉法事务等专项法律服务。
三是屯溪区法律顾问团考核精细化。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评机制,采取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评分+区司法局评分的方式,各镇街从政治素质、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服务效果等方面对法律顾问进行考评,区司法局从服务数量、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区分3个等次,考评称职的,全额发放基本法律服务费;考评基本称职的,自收到考评结果之日起于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考评不称职的,扣减基本法律服务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