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多举措保障大气国控站点周边环境
今年以来,屯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2个大气国控站点周边环境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截至目前,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19.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97.9%。
高位推动强部署。强化组织领导,顶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研判、统筹调度,共听取4次专题汇报。制定印发《屯溪区国控大气站点周边环境巡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管控目标、区域及工作任务,力促工作实效。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拓展延伸至各镇、街道以及区直行业监管部门,量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
高效管控抓落实。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为抓手,对2个国控站点周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汽修喷涂废气、锅炉浴室废气和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共排查各类污染源120个,发现问题9个,其中餐饮油烟扰民问题3个、工地扬尘污染问题2个、锅炉浴室废气问题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余下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所有污染源已建立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属地阳湖镇、昱东街道和昱中街道均成立了巡查工作小组,充分整合城管执法队员、综治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和镇街干部等,每天安排人员开展巡查,落实常态化管控。
高频督导促提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带头深入开展督导调研10余次,推动问题高效整改。建立区人大区政协领导督办机制,每季度牵头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区环委办加强统筹协调,常态化开展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并列入区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今年以来,共制作3次警示片,通报问题17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针对秸秆禁烧长期坚持类问题,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全区共划分重点地块127个,每个地块安排2-3名干部包保,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