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工业项目入园联审及综合效益评价
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决策科学性,加快项目推进落地,提升项目招引质效,形成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特制定《屯溪区工业项目入园联审及综合效益评价管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项目入园
1.项目预审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区国投集团、各相关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各相关引进单位负责项目前期接洽并指导企业提供项目建议书,重大项目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实地考察洽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项目能评预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业主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应急管理局做好项目安全生产研判;区税务局负责审核项目税收贡献合理性;区国投集团做好项目投融资可行性预审;区投资促进局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牵头召集相关会议,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意见研判项目产业准入和落地可行性,并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审议。
结果运用:经预审同意的项目,由区投资促进局指导项目引进单位与投资方继续开展项目洽谈对接,促进项目尽快签约落地;经预审存在建设内容不清楚、约定不明确的项目,由项目引进单位与投资方充分协商,根据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经预审不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引进单位应及时终止项目洽谈推进,并向投资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项目洽谈(含第三方尽调)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区国投集团、各相关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部门职责介绍项目备案程序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环节;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介绍工业项目扶持政策;各相关区直单位介绍各自领域扶持政策;区国投集团介绍物业空间政策及资本赋能情况,并做好项目尽调(如基金跟投项目);各相关引进单位负责做好客商联系服务;区投资促进局结合项目实际负责召集会议,做好招商接洽,并起草项目入园协议,并将双方洽谈的协议内容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3.项目合法性审查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法律顾问
职责分工:法律顾问负责项目协议条款法务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函;区司法局负责项目双方达成协议内容法务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函;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协议中涉及资金支付方式、支付进度、支付比例等资金管理条款;区税务局负责审核协议中税收政策;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衔接各审查环节,结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题会研究,并及时和投资方确定协议,组织项目签约;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重大项目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
4.项目要素保障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各相关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项目立项服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企业开办注册服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办理用地出让及相关规划许可;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环评批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厂房建设施工许可报批;区水利局负责落实水土保持;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评批复;区林业局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林地报批;区国投集团负责资本赋能;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做好人才政策解读及兑现工作;区教育局做好企业职工子女就近入学工作;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企业项目申报及奖励兑现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用工和社会保险服务;区统计局负责项目纳统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召集会议,落实全流程要素保障服务,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提请要素会会商研究。各相关引进单位、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全程跟踪项目进展,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协调各个环节,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二、综合效益评价
5.项目落地效益评价(项目开工建设期,重点评估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强度、监督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单位: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项目招商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九龙园区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调度入园工业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需协调的各类事项,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建设周期监管,牵头做好项目全面竣工验收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及时做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申报辅导;项目招商认定单位要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跟踪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固投报送并协调解决项目困难和诉求,按“每季度一报送、重大事项即时报送”的原则,向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同步抄送区发改委。
6.项目运营产值、亩均效益监测(项目投产运营期,重点监测产值、亩均税收情况)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统计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税务局、项目招商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工业项目入园协议》,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或协议约定的经济效益指标考核之日起,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项目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额(即约定亩均投资强度)进行核查评价;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项目投产后每半年度对协议明确的各阶段目标产值、税收贡献、亩均税收、按期达规纳统等经济效益指标进行核查并向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提供相关数据,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结合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形成项目投产后综合监测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步抄送区直相关单位。
7.项目政策兑现及退出
牵头单位:九龙园区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国投集团、项目引进单位
职责分工:区直各相关部门根据综合监测报告及时做好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工作,九龙园区及项目引进单位做好政策兑现跟踪服务工作。对入园工业项目正式签订协议半年内无实质进展,或约定相关经济效益指标严重不达标的报请区政府,经过相关会议审议后,实施项目退出,由九龙园区服务中心依据协议法律条款向项目方送达《项目退出告知函》,并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就工业项目洽谈签约、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定期会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
(二)提升服务质效。区直部门要高效协同,对重点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容缺+承诺” 审批等制度,畅通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凡属市级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行业部门负责跟进协调,限期落实。
(三)强化过程考评。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所有项目的督导考评,把亩均税收、亩均技改投资等作为核心指标,对项目效益进行分析,对企业签订的协议承诺事项进行监测,形成项目监测报告,对履约不到位的项目及时提醒。
(四)注重结果运用。推动项目优胜劣汰,优先扶持优质落地企业,从融资助力、资金申报、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不能正常履约项目,相关部门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函,限期整改,整改期后仍不能正常履约的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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