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级河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因人事变动,经区级总河长同意,现将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以及其他区级河长调整如下:总 河 长:戴 炜 黄山市委常委、屯溪区委书记方 巍 屯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副总河长:程卫华 屯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级河长:一、新安江屯溪段区级河长:方 巍 屯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副 河长:曹 赟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区城市管理局二、横江屯溪段区级河长:蒋 波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占川河屯溪段区级河长:刘和仙 屯溪区委常委、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四、佩琅河屯溪段区级河长:王一真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区水利局五、朱村河区级河长:范成林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公安分局六、篁墩河区级河长:谢 俊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协助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屯溪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2026年 1 月 19 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