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级河长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1 信息来源:屯溪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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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区级总河长同意,现将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以及其他区级河长调整如下:
总 河 长:戴 炜 黄山市委常委、屯溪区委书记
         方 巍 屯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河长:程卫华 屯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级河长:
一、新安江屯溪段
区级河长:方  屯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河长:曹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区城市管理局
二、横江屯溪段
区级河长:蒋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占川河屯溪段
区级河长:刘和仙 屯溪区委常委、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佩琅河屯溪段
区级河长:王一真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区水利局
五、朱村河
区级河长:范成林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公安分局
六、篁墩河
区级河长:谢  屯溪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单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屯溪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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