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屯溪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研究决定,我区将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班2个:茶叶生产加工培训班30人、和美乡村建设与治理培训班40人,合计70人。为实施好我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班工作,提高培育质量,确保培育效果,现将培育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培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具备在项目实施地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办公、培育场所,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配套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4.熟练掌握项目要求,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学员遴选组织、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在以往培育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5.财务制度完善,认真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育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跟踪服务能力,培育机构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二、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培育机构遴选申请报告和遴选认定申报表(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培育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实施地的固定培育场所(含自有场所规模或租赁场所实景图片、协议)、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等证明材料;
6.独立财务办公室及专业财务人员(相关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证明材料;
7.针对本次培训任务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遴选、培育形式、师资(专业介绍)、教材、实践实训基地、经费支出计划、应急管理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
8. 跟踪服务能力条件资料。
注:请各培育机构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确保文字清晰,建议原件彩印。
三、培育机构认定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遴选公告—培育机构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培育机构签订合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密封)报送屯溪区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区政府西裙楼102室)。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报名。
培育机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遴选2家培育机构,确定为培育机构的单位将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合同。
联系人:倪萍 联系电话:0559-2596550。
附件:1.屯溪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2.屯溪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班需求
3.屯溪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