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7X/202602-00001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6-02-07
发布机构: 屯溪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2-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屯溪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2-07 09:36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 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有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建议。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直有关部门、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镇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建立健全股室对口联系制度,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的移送协调。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职责。

    (二)财政金融和投资审计股(社保外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鼻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管理和“同级审”报告起草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级政府投资、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拟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办法。组织社会协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并加强监管。组织审计区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审计。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

    (三)自然资源和企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负责审计中央、省直、市直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局(内审指导股)。组织实施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要求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局机关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政务中心12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2596437

六、负责人

江丽红  屯溪区审计局局长

七、邮政编码

245000

八、网址

  https://www.ahtxq.gov.cn/zwgk/public/6616027/9085799.html

九、电子邮箱

2368915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