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445/202311-00018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3-11-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昱东办〔2023〕30号 词: 权责清单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承接赋权事项目录、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昱东办 发布时间:2023-11-13 08:28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各社区,各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积极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我街道对照《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屯政〔202310号)、《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屯溪区镇(街道)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屯政〔202316号),制定了《昱东街道承接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昱东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昱东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昱东街道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简称“一目录三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单宣传解读。昱东街道承接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共列入事项135项;昱东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列入事项24项;昱东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昱东街道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列入事项49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监管细则等,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

二、推动清单落地生效。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是街道办事处,区级职能部门承担配合责任;配合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是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承担配合责任。各单位要加强与区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一目录三清单成果运用,提升审批服务和执法效能。

三、强化清单运行保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派驻机构管理、镇街吹哨、部门报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机制,推动赋权与减负有效衔接。

一目录三清单2023年版)公布后,《昱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昱东办2022〕18号)即行废止。

 

附件:1昱东街道承接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

2昱东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

3昱东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4昱东街道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2023531        

 


附件1:昱东街道承接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docx,附件2:昱东街道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附件3:昱东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附件4:昱东街道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