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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镇两级权责、公共服务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01 15:53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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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结合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区镇两权责公共服务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调整修订现将调整后的《屯溪区区镇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屯溪区区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屯溪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清单目录公布后,《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市屯溪区区镇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政〔201938号)、《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市屯溪区区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2019〕38号)、《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市屯溪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政〔2019〕39号)即行废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屯溪区区镇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docx,附件2:屯溪区区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docx,附件3:屯溪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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